2001年3月16日凌晨4点多钟,随着一声巨响,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国棉三厂宿舍区内,一栋居民楼火光冲天。谁也也没有想到的是,在接下来的40多分钟,爆炸声仍然不断。事发后,警方和相关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因为剧烈的爆炸,受损的居民楼发生了整体坍塌,当死难者被从废墟里挖出来的时候,大部分已经无法辨认,惨不忍睹。
这一晚的巨响,对好多人来说,都是一个难忘的惊悚之夜。
经过警方的现场勘查,爆炸的地点分散在五处不同的地方,从凌晨的4点16分开始,最先发生爆炸的是石家庄国棉三厂宿舍区内的15号楼,紧接着就是16号楼。十几分钟之后,长安区和平路市建一公司的宿舍楼也发生了爆炸,然后是新华区电大街13号市五金公司的一栋宿舍楼被炸塌。最后是桥东区裕华路民进街的一栋二层小楼发生爆炸。先后发生爆炸的5处全都在方圆3公里左右,因此有人提出如此强大的爆炸威力和爆炸规模,会不会是煤气管道泄露引发的呢?
当警方对现场进行快速的勘探测之后,特别是又听到另外的三个地方也出现了爆炸事件,警方当即就确认,这不是天然的事故,不是煤气爆炸了,而是犯罪分子的破坏。在仔细检查过现场爆炸痕迹之后,鉴定人员竟然在多个爆炸地点发现了炸药残渣。这个消息在案发地炸开了锅。要知道,这起爆炸案的现场极为惨烈,有的居民楼几乎被夷为平地,据统计总共有108人死亡,38人受伤。毫无疑问,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死伤人数最多的爆炸案。
案件发生以后,公安部派出了多名专家来到案发现场,经过细致的勘察,根据案发现场留下的证据,很快就发现这五处爆炸案作案手法完全一样,而且如果要造成如此大的破坏,炸药的总量至少需要五百多公斤,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数字,如果凶手手中还有炸药,那将是非常危险的。当务之急是要弄清楚究竟是谁要如此丧心病狂的实施犯罪,很快警方梳理出犯罪嫌疑人的三个特征:
第一:个性极端有犯罪前科。第二:掌握一定的爆破技能,并且多次预谋踩点。第三:与五处爆炸地的居民曾有过密切往来,并且产生过矛盾。据此警方迅速对案发地附近的有前科的人员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经过大量的筛选排查以后,最后,有一个叫靳如超的人浮出了水面。
靳如超,男,时年41岁,1988年他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1997年,靳如超减刑出狱,出狱后一直没有稳定的职业。警方通过排查发现,靳如超与几处发生爆炸的地点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爆炸受损最严重的国棉三厂宿舍区的16号,靳如超的家就在这栋楼的201室,他与住在301室的一家人因房屋纠纷长期不和,曾经说过要把楼炸掉。国棉三厂宿舍15号楼,靳如超的继母就住在那里,靳如超对这个继母一直怀恨在心。市五金公司宿舍楼,是靳如超的前妻与她现在的丈夫居住的地方。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是他前妻父母的家,靳如超对他们支持前妻离婚一直耿耿于怀。民进街的那栋二层小楼,本来是属于靳如超的亲生母亲的,靳如超的姐姐后来将这栋房子卖掉,在分钱的时候与靳如超产生了纠纷。
通过走访靳如超的亲戚和朋友,警方了解到靳如超有大量制作炸药的书籍,并曾试制过炸药,在靳如超被炸毁的家中,警方发现了他的一本日记,其中详细记载了炸药配方和杀人方法。有犯罪前科,只有爆破技能,同时与五处爆炸地点的居民都有感情纠葛,靳如超同时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三个特征,仅仅在案发后8小时,靳如超被认定有重大作案嫌疑。
就在河北警方向外省公安部门发出协助调查通知的时候,云南警方反馈了一个重要的线索,那就是2001年3月9日,也就是在石家庄爆炸案发生的一周前,家住云南马关县岩峰洞村的韦志花被杀害。经过警方侦查,她的同居男友有重大嫌疑,而这名男子正是河北石家庄人靳如超,云南公安部门先前发给石家庄警方的协查通知上,错把靳如超的名字写成了靳如潮,才使靳如超一直逍遥法外,为此公安部对靳如超下达了A级通缉令。
通缉令发出后警方接到了不少线索,其中就包括河北鹿泉村民张军涛,张军涛举报称,一个长相酷似靳如超的人曾于3月15日下午搭过他的车,并运走了一些自称是饲料的东西,通过张军涛提供的线索,警方找到了这名疑似靳如超的男子上车的地方。这里是距石家庄市约10公里,位于河北鹿泉市白沙村的一所废弃的工厂。厂长王玉顺一见到警察就神情慌张,回答问题也支支吾吾,警方很快将他控制了起来,据王玉顺交代,一年前他与妻子郝凤琴在这里弄了个地下作坊,生产的正是炸药。
警方在这里提取了炸药的样本以后,与爆炸案现场残留的炸药进行技术比对,化验成分完全一样,这意味着造成新中国成立以来死伤人数最多的爆炸案的炸药,正是出自这个地方。当警方拿出靳如超的画像时,王玉顺一眼就认了出来说,说就是这个人分两次买走了575公斤炸药,这意味着316石家庄爆炸案发生以后,靳如超手里极有可能还有炸药。
事态紧急,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摸清靳如超的去向。3月20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4天,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紧急通知,决定从3月21日零时至23日24时,组织为期三天的全国集中统一的搜捕行动,这也是继1983年,追捕东北二王以来,我国警方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搜捕。
根据警方掌握的情况,靳如超没有联系紧密的亲戚朋友,但曾于1986年至1988年到云南贩运过烟叶,因为跑生意两次到过深圳。还在1998年前后在海南省三亚市打工。因此,其潜逃南方的可能性较大,指挥部最后确定采取立足本地面向南方的基本方针。
从3月16日至3月21日期间,警方陆续接到冀州,衡水,邯郸,沧州等地的群众的举报,说是有疑似靳如超的男子出现,当警方召集大量警力前往查证的时候,却都是虚惊一场,无功而返,搜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3月22日晚8:30,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职工陈学球下班后驾驶摩托车途经福城至北海公路时,突然从路边密密的丛林里钻出一碗水拦住了他,要求搭车。之后这名男子要求陈学球开往合浦方向。陈学球觉得这名男子一定有问题,走了一段路后,他壮着胆子把车停在了路边,喊搭车的男子下车,还故意回头看他的脸,却发现那个男子用摩托车帽死死的盖住了面部。
听到陈学球的喊声,那位男子迅速抓着帽子和随身携带的编织袋,潜入路边大树的阴影里。陈学球骑着摩托车找他要帽子,摩托车大灯开着接近的时候,男子却大喊关灯关灯,虽然关上了大灯,但在拿帽子那一瞬间陈学球还是看清了男子面部,发现与通缉令上靳如超的照片十分相似。陈学球立刻到附近的边防派出所报了案。
北海市公安局和派出所迅速出动警力,在发现嫌疑人的沿途进行查访,查访中发现嫌疑人还在附近的小卖铺买过饮料和香烟等物品。在提取了嫌疑人的指纹进行比对后,发现与靳如超的指纹完全一致。
很快,北海青年苏青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3月23日早上7:30,苏青骑摩托车送妹妹上学,发现一名可疑男子。附近民警立刻顺线追查,追了2公里多时,在团江小学附近发现一名匆匆逃跑的可疑男子,该男子正是警方追捕的靳如超。
23日早上8:20,靳如超被缉拿归案。警方搜出了他随身携带的365克硝酸铵炸药,34枚雷管以及身份证、地图等物品。警方在进行抓捕的过程中,靳如超没有进行反抗,就是一直在说:“我口袋里有钱,有1200多块钱”,这句话他重复了三遍,后来他补充说是希望民警能够放自己一把。
2001年3月24日下午6:25,靳如超被押解回石家庄看守所,被抓时在他的包里发现的365克还没有用完的炸药和34枚雷管,他说这是他准备用于了结自己生命。
那么靳如超是怎样一个人,他为什么要害人又害己,罪恶的种子究竟是如何在他心里生根发芽的呢?
8岁那年靳如超患上了中耳炎,由于当时医疗水平有限,它失去了大部分听力。耳聋和随之而来的口齿不清,让靳如超与人交流困难,于是被有些人歧视,这使得原本开朗的他开始变得沉默孤僻,每当看到有人窃窃私语,靳如超就总认为是在说他的坏话,这使他的性格越来越暴躁,连家人都无法与之相处,有一次因为姐姐没有帮靳如超写征婚广告,靳如超竟然用气枪直直地瞄着她。
在家人的撮合下,靳如超与一个叫小玉的女青年结了婚,婚后不久靳如超就和妻子一起推销化妆品,还担任过某化妆品厂住河北特约经销处的副经理。据靳如超自己交代,这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然而随着靳如超腰包里的钱渐渐的多了起来,他开始夜不归宿,为此妻子多次好言相劝,换来的却是靳如超的拳打脚踢。
1988年,靳如超因强奸罪被捕,小玉念在往日的夫妻情分上不离不弃,一次小玉去监狱探监,靳如超的狱友给她倒了一杯水,靳如超就一口咬定狱友和小玉通奸,非要杀的那个人。这件事,终于使小玉下定了离婚的决心,提出了与他离婚的要求,1990年,靳如超和小玉正式离婚。警方在靳如超的物品中发现小玉和儿子的合影照片已经被烟头烫的面目全非了,靳如超用这种方式表达着他对小玉扭曲的仇恨。
小玉与靳如超所生的儿子,在爆炸发生时为了逃生,摔成了骨折,性命堪忧。后来有人问靳如超:为了报仇,连儿子都不顾了吗?靳如超却一口咬定,那不是自己的儿子,炸死了也无所谓。靳如超在八年多的牢狱生活里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多年下来字数竟然多达几十万。在日记中,靳如超一直都不忘报复,并且计划要杀掉的人,还对杀人的方法进行了研究,简直是丧心病狂。就是在这种邪恶观念的指引下,靳如超最终选择了用爆炸来报复他认为与之有仇的人。
2000年8月,靳如超认识了云南女子韦志花,两人很快开始同居,时间一长,靳如超原形毕露,除了打骂她还逼迫韦志花去偷东西。三个月后,韦志花忍无可忍逃回云南老家,不久之后,靳如超竟然找到了韦志花在云南的地址,并且要求韦志花和他结婚。2001年3月9日,靳如超和韦志花因琐事发生了争执,靳如超拿起厨房里挂在墙上的柴刀将韦志花砍死。一周后,也就是2001年3月16日,靳如超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死伤人数最多的爆炸案。
事实上,由于残疾,靳如超对事物的认知也存在一定的偏差,比如靳如超在实施爆炸前,曾买了25公斤炸药进行试验,由于听力障碍,他认为25公斤的炸药威力并不大。据此,他在具体实施爆炸犯罪时,靳如超加大了炸药的分量。因此,当办案民警告诉他爆炸案炸死了100多个人时,靳如超的反应是非常吃惊。
尽管靳如超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预料,但他的罪行也绝不是情理和法律所能饶恕的,最终靳如超因犯有故意杀人罪,爆炸罪,被判处死刑,王玉顺,郝凤琴因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为向靳如超提供了雷管和导火索的胡晓洪,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被执行死刑。
赞(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