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七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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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根本法(宪法)》第二章规定,苏联是一个主权国家联盟,联盟保护各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各加盟共和国本着自愿和平等原则加入联盟,也有权退出联盟,这一章1924年就写入了《宪法》:
第二章 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及联盟国籍 第三条 加盟共和国的主权,仅受本宪法所定范围和联盟所属职权的限制。除此以外,每一加盟共和国均得独立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保护各加盟共和国的主权。 第四条 每一加盟共和国均保有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 第五条 各加盟共和国得根据本宪法的规定对自己所宪法进行修改。 第六条 各加盟共和国的疆域,非经各该共和国同意,不得变更,而本宪法第四条的修改、限制或废除,则须征得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全体共和国的同意。 第七条 规定各加盟共和国公民均有统一的联盟国籍。
后来苏联宪法又经过了两次大的修改,也就是1936年的斯大林宪法和1977年的勃列日涅夫宪法,但是联盟保护各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和各加盟共和国有权退出苏联的条款都在,只不过勃列日涅夫宪法给挪到了第七章而已:
第十五条 各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只受苏联宪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的范围的限制。在这个范围以外,每一个加盟共和国都独立行使国家权力。苏联对各加盟共和国的主权都加以保护。 第十六条 每一加盟共和国都有根据本共和国的特点而制订的并与苏联宪法完全相符合的宪法。 第十七条 每一加盟共和国都保留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第十八条 各加盟共和国的领土非经本共和国的同意不得变更。 第十八条 (a) 每一加盟共和国都有权同外国直接发生外交关系、签订协定和互派外交代表和领事。 第十八条 (b) 每一加盟共和国都有本共和国军队的编制。
所以苏联的加盟共和国自古以来都是有主权的,乌克兰和白俄罗斯还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这既符合国际法,也符合苏联的国内法,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还要质疑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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