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 [新聊斋]狐妖告状
青柳


級別:騎士 ( 10 )
發帖:4351
威望:448 點
金錢:51642 USD
貢獻:13 點
註冊:2020-08-13

[新聊斋]狐妖告状

明朝,一富商与穷书生结拜兄弟。书生赶考后,见友妻美貌便引诱之。过年回家,发现妻子竟做出同样之事,用计逮住一只黄毛大狐并打死。次年富商外出,再遇已做官书生,被他抓住敬酒三杯,毒打一顿发配到边疆充军。
富商名叫王德贵,严州府人。他虽然家有美妻,但常年在外地经商,仅是过年才回家。
王德贵在泉州在结识当地的一名秀才,对方叫陈树,才貌双全待人豪爽。
一日二人在街上相遇,陈树开心的说:“王兄,相请不如偶遇,来我家喝酒吧”王德贵见陈树还是如此热情,便欣然答应了。
 

陈树带王德贵回到家中,便叫妻子李春兰出来拜见。此女长得貌美丰韵,王德贵见了人家,忍不住心生欢喜,偷偷喜欢上了对方。
此后,王德贵经常买酒菜到陈树家吃喝,还不时救济陈树一些钱粮。
陈树家穷,得了王德贵的恩惠感激不尽,两人便熟络起来,王德贵提出与陈树结拜为义兄弟,那李春兰也叫王德贵做大哥。
不久,陈树离家赴考,临走时叮嘱王德贵多多照顾自己的妻子。
陈树前脚刚走,王德贵便借送米为由来到陈家,见到李春兰在房里刺绣,便假装心事重重,让李春兰陪自己喝闷酒。
两人在厅中喝到天黑,王德贵竟出语轻佻,称喜欢李春兰。两人眉来眼去竟暧昧起来,一起入房行了苟且之事。
此后,王德贵经常在夜里去陈家,和李春兰度春宵,此事很快被隔壁老汉撞见,王德贵为了掩人耳目,塞给老汉三锭银子,让他不要乱说话。
临近过年时,王德贵依依不舍地离开李春兰,回去老家。
 

这晚王德贵回到老家,见大门虚掩疑有小偷,便悄悄摸进屋,结果发现妻子在床上与一男人偷情,气得暴怒拿起棍子就抽打男子。
该男子哀叫几声,几扭之后从屋门挤出去跑了。
王德贵并没看清那人的脸,但很快明白过来,自己在外经商时,妻子也在家做了同样苟且之事,于是就逼问陈氏那情夫的来由。
陈氏说大概在三月前,夜里听到有人敲门,开门后发现有一书生站在门外,自称叫陈树,是受王德贵之托,从泉州过来送些银子给陈氏补贴家用。
那陈树文质彬彬,起步成诗,在王家住了数日,便俘获了陈氏芳心,于是两人便开始了私下偷情之事。
王德贵知道对方叫陈树后,心底一惊,暗暗骂道:“陈树你这泼皮,我偷你女人你也跑来我家偷我妻子,简直不知廉耻!”
王德贵自知理亏在先,便没有多责怪妻子,自个到客房埋头睡去了。
 

王德贵在家住了几天,便对陈氏谎称,自己这次出门要两年才回,请她洁身自爱,别再与其他汉子偷情,不然下次定要休妻,陈氏点头答应了。
王德贵假意出走,夜里悄悄摸黑回家,躲在院子的干草堆里,想看看妻子是否老实,结果那狐狸又翻墙进来,变成男子模样,进屋与陈氏苟且。
这次,王德贵终于见到狐狸的正脸,知道他并非陈树,气怒起来便叫来七八个人,堵住门窗一下把狐狸抓了起来。
众人把那狐妖打了一顿,王德贵问它:“你这畜生,屡次勾引我妻子,看我不打死你!”
那狐呲牙道:“王德贵,你自己不老实,偷弟妻一事,还怕别人不知道吗”,陈氏听完气不打一处来,硬要狐妖说清楚。
王德贵见它人乱说,忙抡起大棍把狐妖打得皮开肉绽,那狐奄奄一息咒骂:“你会有报应的!”头一歪便死了。
次年,王德贵到扬州经商,在渡头等船时有一艘官船靠岸,船中走下一个身穿官服的大人。
 

对方一见王德贵便笑迎过来,王德贵抬头一看,见是昔日义弟陈树,此时的陈树已是科举高中当上了大官。
王德贵见陈树还是以往般热情,料想对方不知道自己与他妻子偷情之事,便跟着陈树来到官船上吃宴叙旧。
陈树给王德贵敬下三杯酒,说道:“第一杯,敬我俩结交之情,第二杯敬王兄救济之情,第三杯敬你我从此恩断义绝之情!”
陈树喝完酒脸色忽变,叫来一伙官差,几下就把王德贵给绑了。
原来,陈树一晚梦见有一只狐狸前来,告诉他王德贵与他妻子有染,还说隔壁李老汉能作证。
陈树醒来后,起初不信,便借着官威把李老汉召来询问,那老汉一见陈树身穿官服威武霸气,当即就全招了。
陈树把妻子李春兰休掉了,还派人在泉州寻找王德贵的下落,但却不再见他来现身。这次陈树出差,在机缘巧合下于扬州重遇了王德贵。
 
之后,王德贵被陈树严刑毒打一顿后发配边疆,从此不得步入中原一步。
这个故事叫《狐妖告状》,来源于《静月斋民间故事》,作者:唐有时
在古代,通奸就是大罪,是可以判处死刑的,若被家人抓住,打死了也不用负责任。这王德贵自己不讲道义,引诱朋友之妻,以为无人知之,谁料那狐妖有推算之能。竟然在家乡同样引诱了他的妻子。
这狐妖也不是个好东西,按理说被打死也活该。但它很不甘心被犯有同样罪行的人打死,因此托梦给做了官的陈树,重罚了富商也算为自己报了仇。
故事也告诉我们,“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坏事只要做了,就早晚会被人知道的。



赞(2)
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1-29 12:40 發表評論
.:.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
用時 0.02(s) x3, 06-06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