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 [新聊斋]狐仙预言
青柳


級別:騎士 ( 10 )
發帖:4351
威望:448 點
金錢:51642 USD
貢獻:13 點
註冊:2020-08-13

[新聊斋]狐仙预言

明朝,一商人与朋友外出进货。山路上遇狐狸拦路,预感凶险原路返回。朋友们耻笑后前行,遭遇山贼被害。商人抱回狐狸供养,听它的指示做生意。但后来因不愿拿存粮救难民,狐狸化为女子,说明缘由后离去,商人后悔莫及。
这商人名叫沈常,苍梧县人氏。他早年丧父,为生计给大户当杂役,吃苦耐劳赚一些小钱后,跟人去贩布。几年省吃俭用,从一个杂工变成了小商贾。
沈常很喜欢小动物,且从不与人争吵。他做生意也非常厚道,从不做欺骗之事,亲戚们都夸他前途无限。
这日,沈常受到几个同行商贾的邀请,一起前往邻县收购布匹。
 
未料,一伙人行至山路半途时,迎头遇见一只小狐狸前来拦路,其中一友人笑道:“这小畜生都懂得乞讨了”,于是都笑着继续赶路,而沈常则好心掏出一些肉干喂它。
片刻后,狐狸吃完肉干又赶上他们挡在路前。沈常好奇说:“看来小狐狸是不想让我们继续赶路,莫非前面有什么凶险?”
友人们笑道:“沈兄你是想多了”,沈常又看到小狐狸,近前咬住自己衣摆往回扯,心想狐狸有灵性,今日此番的异常,想必是不让自己赶这趟路了。
于是便提出告辞归家,那几个同行则笑沈常杞人忧天,于是各自分道扬镳,沈常抱起小狐狸按原路回了家,还把它养在了后院。
数日之后,沈常得知友人们还没归来,心里焦急,便和对方家人去打听。问了一些山夫猎人,曾听见惨叫声,才得知他们几日前在山里遭遇山贼,被贼人谋财害命了。如今暴尸荒野,无人知其下落,想收敛回来安葬都难。
沈常伤心的同时又倍感自己侥幸,若不是当日小狐狸劝他回家,说不定自己也搭上了性命。
 
此后,沈常更加喜爱那小狐狸,在自家后院盖了一个小庙给它居住,吩咐家仆日常三餐都送去肉食鸡蛋,未料那只狐狸却不吃荤,只爱吃素菜,沈常便吩咐改送果蔬供奉。
一日,沈常在亭子里练书法,狐狸跑过来抢走他手中的纸笔,然后用爪子夹住毛笔写道:“明日落雨”,到了第二天,果真下了一整天的细雨,为此沈常很惊奇,把狐狸当成神仙般供奉。
不久,沈常问狐狸说:“狐兄,有什么方法能让我发财吗?”狐狸执笔写道:“明年属大荒年,可囤粮食”,沈常深信不疑,连忙四处收购百姓的食粮。
到了第二年开春,苍梧一带从未下过半滴雨,不久后便闹起旱灾,老百姓们的田地收成巨减,粮食则变得越发紧缺。
这时,沈常拥有满满的一仓库粮食,囤货居奇,正准备提高价格出手,未料那只狐狸却跑过来写字劝他开仓放粮,救济穷人。
 
沈常本是穷苦人出身,穷怕了,当有机会发财之际,内心却是不想错过,于是表面上答应狐狸的要求,背地里却吩咐管家只准放两成粮救济难民,其余的都以高价全卖掉了。
此事不知为何却被狐狸知晓了,对方非常生气,三天不吃不喝。
这天夜里,狐狸化为一美貌女子来向沈常请辞,悲伤道:“奴家本是山中狐仙,看中的是你的人品。来你家用三年时间考验你,若是你真的心善,奴家就打算嫁给你做媳妇,但你终究没有通过考验。既已如此,今后请多珍重。”
沈常十分后悔,可怎么也留不住对方,狐仙当晚就离开,入山消失不见了。
沈常经过存粮抬价一事,狂赚大笔下钱财,一下变得富裕起来。
他日子也过得快活起来,心中却渐渐变得贪婪。不久后,他听到同行的商贾说,南方桑蚕遇天灾损害严重,怕来年的蚕丝要涨价,沈常贪钱心切,二话不说,就把全部身家血本投出,购买了一大批蚕丝,囤在自己货仓之中。
 
翌年,蚕丝的价格稍有抬高,未料苍梧县却连日下起大暴雨,山洪冲垮堤坝,引发大洪水,人人逃之不及。
慌忙间,沈常怎么也组织不起人手去搬移蚕丝存货,没多久,那滔天洪水,便把沈常的货仓冲垮,大批蚕丝随洪水四处飘散,留也留不住。沈常见状,心痛疾首,当场就痛苦了。
不一会儿,洪水有所减缓,大部分村民看到蚕丝飘过,亦不出手帮沈常,只有一些曾受过沈常放粮救济的村民,看到沈常哭得伤心,愿意帮他打捞蚕丝。
一伙人忙活大半天,终还是捞回原先的二成蚕货,为此沈常十分感激,后悔当初不多放点粮食,让更多人来帮他。
最后,沈常把剩下的蚕丝卖掉,还是亏本严重,自己从此又变回了一个普通的平民,整日靠去打杂工为生。可他却变得安分许多,懂得乐于助人,有时还会大方施舍一些落难之人。
 
又过了一年,那狐仙女子找上门来,见他得此教训后,已放下了贪心。就留下嫁给了他,二人回到村中买了两三亩地,过起了男耕女织的普通日子。
这个故事叫《狐仙预言》,来源于《静月斋民间故事》,作者:唐有时
沈常爱护动物,遇上危险时,得到了动物的示警,因此在灾劫面前得以保命。他为人善良,但还有一些私心贪念,因此没通过狐仙的考验,惹狐仙离开了。
但他受到上天惩罚后,心灵发生蜕变,狐仙便又回来,给了他幸福的下半生,也算有个好的结局。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善,是没有私心贪欲的。

赞(1)
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3-12 12:00 發表評論
.:.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
用時 0.01(s) x3, 06-01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