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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是医院无良么[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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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河北衡水武邑李先生反映称,其母亲因子宫脱垂到武邑县医院住院治疗,被推进手术室进行麻醉后,一名医生通知准备13000元现金给专家。李先生家属把钱转账给了大夫。医院回应,收费合规,专家费不通过医院。
目前武邑县卫健局已介入调查。
院方回应,此次执行手术的医生是外聘专家,即“飞刀医生”(即一些业内口碑、医疗水平俱佳的医疗专家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到异地为患者实施医疗服务),手术费用事先跟家属进行了沟通,说明该费用是直接以现金的方式给到专家,不能报销,不通过医院,患者表示同意。
而家属李先生坚称,院方只是通知手术台上的母亲,并未告知家属,虽然他的亲戚后来把钱转给了医生,但母亲在手术室等了1个多小时,麻醉药效已过,未能进行手术。
3天后,母亲出院,医院退回了钱款,李先生发视频曝光了此事。

 


而李先生的曝光之举,未能获得期待中的声援,反而招致了众口一声的批评。很多网友担心,小地方本就医疗资源匮乏,家属这么一举报,以后没有“飞刀医生”愿意过来了。
此事到底是事先协商一致、家属临时变卦,还是院方沟通滞后,让家属措手不及,有待官方调查。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涉事的“飞刀医生”私收患者费用,难逃违规之嫌。
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邀请医疗机构支付的会诊费用,应该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会诊医疗机构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应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
也就是说,按照正规流程,医生在外的会诊和手术,要跟所属医院报备,所涉费用都走公账,私收现金是灰色行为,不出事还好,一出事,患者一告一个准。
2019年7月,临汾市洪洞县有一位老年女性脑梗病患,由于当地医疗水平有限,院方建议患者儿女支付1万元劳务费,从北京天坛医院请专家进行“飞刀手术”。
患者家人将约定的劳务费交给了当地医院神经外科王主任,由他转交给专家。没想到的是,患者家属偷录了交钱的视频,把县医院和北京专家都举报投诉了。
曝光后,医院退回了费用,转交劳务费的王主任被停职,一时引发舆论哗然。
举报违规行为,是公民的权利。但在很多人看来,“飞刀医生”下沉地方小医院,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患者不用远赴大城市求医,免受旅途奔波之苦,省下交通、食宿等额外开销,避免一号难求的窘境,用合适的费用,就能在家门口获得有效及时的救治,这是最理想不过的选择。
对于医生来说,走正规的会诊或多点执业流程,并不容易。
流程繁琐不说,所属医院不见得会全力支持。因为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医生在外收取的费用,比起本院的收入,势必会有加幅。
没有几个医院愿意自己的医生身在曹营心在汉,更担心赚钱的冲动,影响其本职工作,进而影响医院的营收,故以各种方式加以限制。而医生们也不愿意得罪院长,影响晋升。
另外,因为医生和所属医疗机构之间难免的利益博弈,医生到手的收入,经过层层扣减,远不足以体现其手术的价值。
综合考虑之下,医生更喜欢绕过医院私下走穴,直接向患者收取现金。

 


可以说,在当下的制度背景下,处于灰色地带的飞刀走穴,反倒成了医生和患者双方的合理选择,某种程度上,这也弥补了医疗资源分布的差异。
正因为它所产生的积极效应,以及广大市场需求的存在,这一现象在制度上没有被彻底堵死,但毕竟缺乏政策的支持,“飞刀医生”无法和病人建立起受法律保护的医患关系,一旦患者翻脸,合理的劳动报酬,变成了违规的红包和回扣;若发生医疗事故,很可能葬送执业生涯,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加强对医生走穴行为的管束,进一步加剧了“飞刀医生”的风险。
去年,河北发布规定,医院所聘医师擅自外出会诊1人次,医院将被扣除1分。北京也有数家医院再次重申,除了正规流程的院级会诊外,私下外出的诊疗活动被一概禁止。广州某所医院被曝要求医生将飞刀所得收入全部返回。
这些限制,固然是出于医院管理的需要,但体制性的羁绊短期内难以化解,医疗资源匮乏地患者的迫切需求,目前显然无法通过正规的会诊流程、医院之间的协作得到满足,否则“飞刀医生”也不会有广大的市场空间。
医生多点执业是大势所趋。
为了患者利益着想,大医院与其一味地围堵医生飞刀,不如对这一行为加以正视、善于引导,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完善会诊流程,平衡院内外的救治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让医生们可以光明正大地多点执业,拿到符合其贡献的报酬,不用担心被没有契约精神的患者出卖,这才是医院、医生和患者三方的共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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