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主犯之一谷寿夫进行公审。法庭查证: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大规模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19万多人;零星屠杀有858案,屠杀约15万多人,“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 既然说南京大屠杀的数字不对,那是中华民国的判决有问题?还是认可审判结果,以美国为首的反法西斯同盟国政府有问题?
墙上的只是能查到名字的其中一部分的遇难者的名字,混乱的民国户籍管理制度,以及经过日寇整整四年的占领销毁的证据,让绝大部分的遇难者没有无法考证姓名,但是,没有名字,所些漂浮在燕子矶的尸体,躺在万人坑里的那些尸骸,被强奸后再杀害的妇女,只要没查到名字,就都是不存在的吗?
反共反的灭绝人性,非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