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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爱子,则必为之计深远[29P]

       近日某短视频上有这么一则新闻被网友热议:上海的一对结婚六年的陈女士夫妻因为3岁孩子的上学问题准备离婚。据陈女士介绍,她们一家三口从徐汇区搬到了杨浦区,但无法给孩子报名幼儿园,根据上海公办入学政策要求全家必须都是上海户口,但孩子父亲是外地户口,不符合条件。同时根据上海的落户政策:和上海本户籍结婚满10年的才可以申请落户,而她们才结婚6年,所以孩子爸爸也无法落户上海。
      陈女士表示夫妻离婚的话会面临很多的问题,但是孩子如果读不了公立学校,私立学校每年十几万的学费又负担不起,目前唯一能够想到的办法就是夫妻办理离婚,孩子跟着母亲以单亲家庭的方式入读。看到这个新闻评论区也有许多网友留言:“小孩在异地求学就跟求仙丹一样还要付高昂的代价”,“ 不离婚没学上,离了婚,学是可以上了,结果没爸爸或没妈妈了”,“说到底还是社会地位的问题,一般的家庭真的是上学都好难”…..仔细看来,每条评论都很扎心,穷人的世界真的太难了,为了孩子读书,拼尽全力,有些挣钱买房划学区,有些有房可是户籍制度,积分政策哪一项都能成为绊脚石。就像陈女士说的“离婚会面临很多问题,可是不离婚没书读”,为了孩子,其他都得让路,哪怕婚姻。《战国策》的《触龙说赵太后》原文是这样写的:左师公曰:“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亦哀之矣”。
      所谓的“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的大概意思是:天下之大爱就是父母爱孩子的那种爱,父母是怎么爱孩子的呢,他们为孩子的长远考虑,把孩子的未来都考虑好了。上海的这对小夫妻,何尝不是在给孩子计划着有个好的教育环境、未来有更多选择的机会呢。这种最无私的爱也许在这世间只有父母才会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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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4-12 19:44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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