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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慎坤推文]最新爆料称:中央下了一条“死命令”:2027年6月底之前,地方融资平台全面退出;2028年底之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要全部清零

最新爆料称中共针对地方债要采用粗暴武断的方式,将新冠疫情期间“动态清零”用到地方化债上,据称中央下了一条“死命令”:2027年6月底之前,地方融资平台全面退出;2028年底之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要全部清零。问题是真正能夠清零吗?债务怎么可能全部清零。

最新公开信息显示,这已经不只是传闻。2026年8月21日《证券时报》报道,根据《关于规范退出融资平台公司的通知》(业内称“150号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须在2027年6月底前全部退出融资平台名单;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有超过82%的融资平台退出,一些省份甚至把完成时间提前到2026年底。所谓“退出”,要求平台隐性债务清零、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并转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同时处理经营性金融债务。

而“2028年底隐性债务全部化解”也并非空穴来风。全国人大财经委2024年公开的审查报告明确写道,中央要求各地在遏制新增隐债的基础上,存量隐性债务“于2028年底前全部化解完毕”。

问题在于:“全部化解”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理解成地方政府把过去欠下的钱全部用财政收入还掉,答案肯定是做不到。 如果理解为通过债务置换、展期降息、资产处置、平台退出以及债务性质重新确认,把原来高成本、期限短、不透明的“隐性债务”转化成期限更长、利率更低、纳入预算监管的显性政府债务或市场化企业债务,那么从行政和统计口径上看,这个目标很可能实现。

2023年底官方首次公布全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中央随后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24—2026年每年2万亿元用于置换隐债;另外从2024年起连续五年每年安排8000亿元专项债资金用于化债,相当于再提供4万亿元资源。财政部表示,2028年前地方真正需要依靠自身财力消化的隐债已经从14.3万亿元下降到约2.3万亿元。此外,还有约2万亿元2029年以后到期的棚改隐性债务允许按照原合同继续偿还。

这说明所谓“清零”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债务搬家,而不是债务消失。例如,一笔城投公司过去以7%甚至更高成本借来的、实际上由地方政府兜底的债务,可以通过发行期限更长、利率更低的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置换以后,统计意义上的“隐性债务”减少了,政府法定债务相应增加。全国人大财经委对此说得很清楚:“地方存量隐性债务减少的同时,法定债务相应增加,偿债责任没有改变。”

这轮所谓地方“化债清零”,真正值得观察的不是2028年那张隐债统计表能否变成零,而是旧债能否在不发生系统性违约的情况下完成重新安排。这一点中央拥有很强的行政和金融协调能力。地方政府、国有银行、城投公司和地方国企大多处于同一套行政金融体系之中,可以通过地方债置换、银行展期降息、债务重组、资产划转等方式把偿债期限不断向后移动。

融资平台能不能真正退出,这比“摘牌”要困难很多。一些平台通过更名、合并和债务置换完成了退出平台,但并没有同时获得真正独立、可持续的盈利能力。也就是说,“退出平台”可以完成,“城投经济”未必消失。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旧隐债清零以后,会不会产生新的隐债。中国地方政府过去依赖城投,并非单纯因为地方官员喜欢借债,而是地方承担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经济增长任务,同时土地财政收入下降、地方税源不足。这种财政收支结构没有根本改变,仅仅禁止旧融资平台借钱,就会出现新的融资主体、新的政府投资基金、新型国企融资以及其他“类城投”安排。财政部把“不新增隐性债务”称为“铁的纪律”,并要求严禁把其他企事业单位重新异化成融资平台。

也就是说,2027年融资平台“清零”和2028年隐债“清零”在名义上可以做到,把这种“清零”理解成地方债务问题从此解决,则明显是误判,或者是异想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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